强化四大环节监管 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市畜牧兽医局实施《食品安全法》一周年
《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来,鄂州市畜牧兽医局建立健全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即:“强化市一级、组建乡镇一级、延伸村一级”,强化四大环节监管力度,采取“一同目标考核、一同建立网络、一同联合执法”的措施,把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网络整合一起、集中一起、使用一起,形成了统一的安全监管体系。监管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未发生一起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强化动物屠宰检疫监管。建立“市、乡、村”三级工作体系,做到有人员、有牌子、有房子、有制度、有电话,不断完善检疫申报点的建设。要求全市76个畜禽定点屠宰场检疫人员做到“四规范”(程序规范、操作规范、记录规范、出证规范),使我市生猪、牛羊等畜禽的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达到100%,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持证率达100%,检出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二是强化畜禽饲养投入品市场监管。实行综合执法,打假保优,整顿规范市场经营,积极开展兽药GSP工作,对全市兽药饲料门市部、饲养场进行销售、用药全程监管,并印制《畜禽养殖档案》、《湖北省兽药经营单位购销记录》和《饲料经营台账》,免费发放到全市兽药饲料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从规范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进销和使用台账,建立起投入品可追溯体系,从源头上保证畜产品安全卫生。
三是强化畜产品专项抽查检测监管。以市畜牧兽医局动物检测实验室为依托,配齐配足人员与化验设备,按照“常年监测,突出重点,防患未然”的工作要求,对我市屠宰场、农贸市场、超市、规模养殖场、冷库、奶站等动物产品加工、流通、贮存环节的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磺氨、氯霉素、苏丹红等项目进行全方位的食品安全监测,排查隐患,确保群众消费安全。
四是强化无公害畜禽产品认证监管。引导全市各畜禽养殖小区和养殖规模专业场(户)申报无公害畜禽产品认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到专业场(户)进行指导、培训,帮助企业准备申报材料,严格按照标准不降,费用不升的原则,确保申报一个认证一个,对目前没有申报条件的企业加强技术指导,帮助企业积极改善条件,争取早申报,早取得无公害产品双认证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