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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畜牧兽医局五项措施力促灾区畜牧业生产稳定
  时间:2010年08月05日    

面对暴雨洪涝灾害给我省畜牧业造成严重危害,全省畜牧兽医系统积极行动,全方位投入畜牧业生产自救,出台了五项措施,保障畜牧业生产稳定,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一是强化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省畜牧兽医局成立了暴雨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领导小组,各级畜牧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灾后恢复生产组织机构。省畜牧兽医局还及时组织畜牧兽医专家编写了《畜牧业洪涝灾害应急技术手册》、《洪涝灾害后动物疫病防控知识问答》等抗灾救灾技术资料,并印制成册,发放给广大养殖场户,指导抗灾生产。
  二是强化消毒灭源和基础免疫。动员各地畜牧兽医系统,组织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号召广大养殖场户加强栏圈清理消毒工作,目前,全省已完成消毒灭源20万平方米。省畜牧兽医局正在紧急采购消毒药品20吨,进一步强化对重灾区的消毒灭源工作;同时,加大畜禽补免力度:对超过免疫保护期和新补栏的畜禽及时补免,特别是灾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确保其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
  三是强化动物卫生检疫监督。规范动物产地、运输和屠宰检疫,认真落实动物检疫报检制度,注重抓好跨县境调运动物的检疫和监管,杜绝外疫传入。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灾害死亡或病死动物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制度,防止灾区病死畜禽流入市场。自6月以来,全省各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2000头,无害化处理病死肉25.5吨。随州等地还出台措施,重奖举报销售病死猪肉的单位和个人,确保了灾区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强化灾区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各受灾地区畜牧兽医系统正在认真组织开展疫情普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疫情、灾情隐患。重点对规模养殖户(场)、科技示范户、养殖小区、交易市场和屠宰场进行排险查灾和监测,指导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完善免疫程序,落实免疫消毒等综合防疫管理措施,不断提高自我防控水平。
五是强化检查督办工作力度。省畜牧兽医局坚持一手抓抗灾自救,一手抓生产发展,及时会商疫情和灾情变化,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工作程序,一旦发生突发疫情和灾情,能够主动出击及时应对,科学有效控制,确保人畜安全,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