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局直各单位:
《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1年8月3日经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既可视为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立法宗旨的细化和拓展,实践性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深入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对推进我市动物防疫工作,维护畜产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有着深远的意义和重大的作用。为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在全市掀起学法、知法、用法的热潮,培育依法防控动物疫病、依法保障畜产品安全的良好法制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月活动。现将《鄂州市学习<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鄂州市学习《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鄂州市学习《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
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动物疫病安全和畜产品安全,促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畜牧兽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
重点宣传《条例》目的和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其立法宗旨、实质和精髓,更好地发挥《条例》应有的法律效力,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进一步提高动物防疫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和长效防控机制,进一步强化对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能力和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维护畜牧业生产者、经营者和畜禽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我市畜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活动方式
采取多种形式,针对《条例》亮点,讲求宣传实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册、流动车、标语、公告、短信、培训班等开展立体宣传活动,做到执法人员耳熟能详,相关人员熟知内容,一般人员知道《条例》。
三、活动时间:
2011年9月1日-9月30日,为期一个月。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9月1日--9月5日。重点抓好3项工作:
1、全面动员部署。市局成立学习宣传《条例》领导小组,在9月2日召开学习宣传《条例》动员会,全面部署《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各站所科室要把学习宣传《条例》当做当前的中心工作,要求人人既做学员,又做宣传员。
2、抓好学习培训。市局在9月2日召开的学习宣传《条例》动员会上,安排大部分时间,开展培训;局属各单位在会后要组织专题培训。
3、明确宣传责任。基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要承担起辖区内的宣传责任,采取分区负责的办法,每人对片区内的养殖场、屠宰场、经销人员担负起宣传责任,市局对每个基层站派出宣传督导员,督办宣传责任的落实,同时,市局组成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三个督导组,检查各乡镇的学习宣传《条例》的情况,促进学习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阶段:集中宣传阶段,9月6日--9月30日。重点抓好9项工作:
1、在全市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上,集中学习宣传《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邀请专家授课。
2、结合今年全省动物防疫监督员、动物检疫员考试审核工作,组织“两员”专题学习培训,并进行闭卷考试。
3、在《鄂州日报》和《鄂州畜牧兽医网》上刊载《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
4、在养殖场、屠宰场、集贸市场、交通要道、局属单位办公场所悬挂横幅100幅、张贴法律全文100面、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等措施,加大宣传力度。
5、对畜禽生产经营户、动物防疫人员等与畜禽密切接触人群和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等开展宣传,发放《条例》2000份,做到重点人群人手一册。
6、各宣传督导员、督导组成员在全市开展明察暗访,检查学习宣传效果,并将检查结果通报,以促进工作开展。
7、做好“五个一”, 即:开办一期《条例》宣传专栏,每人发放一本《条例》宣传手册,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开展一次学习讨论,每人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
8、在《鄂州畜牧信息网》上设立专栏,及时总结经验,指导和促进各地学习宣传工作。
9、量化检查指标,形成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9月26日--9月30日。
学习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市局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总结,局属各单位要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市局畜产品安全监督科。
五、工作要求
1、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抓,在搞好自己学习的同时,要督促本单位人员完成学习宣传任务,并向服务对象做好《条例》宣传。
2、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学习宣传月活动中的经验,形成文字材料,向《鄂州畜牧信息网》和《畜牧简报》投稿,或向媒体投稿。
3、学习宣传活动要“重心下移”,对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畜禽经营户等重点部位,重点人群要宣传到位,营造学法守法的良好法制环境。
4、要学以致用,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抓好“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做好检疫检测同步工作,进一步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5、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在10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对餐饮行业使用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专项整治活动,宣传月期间应适时启动前期准备工作。
6、要充分采用《条例》的规定,全力跟踪人员参公、全额预算、工作经费等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提供机构、人员、经费保障。
主题词:动物防疫 宣传 方案
抄 送:省畜牧兽医局、市农委
鄂州市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2011年8月26日
印发100份